16.与名流者谈,对于他之所讲,当装作偶有不懂之处。太不懂被看轻,太懂了被厌恶。偶有不懂之处,彼此最为合宜。中国现代作家、政治评论家 鲁迅
17.人的美并不在于外貌、衣服和发式,而在于他的本身,在于他的心,要是人没有内心的美,我们常常会厌恶他漂亮的外表。前苏联作家 尼古拉·奥斯特洛夫斯基
18.我厌恶地盯着爹的蓝脸,确凿地恨爹不该把他的蓝脸遗传给我。爹,你这样的人,根本就不应该结婚,结了婚也不应该生子!2012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,作家 莫言 《生死疲劳》
19.硬塞知识的办法经常引起人对书籍的厌恶;这样就无法使人得到合理的教育所培养的那种自学能力,反而会使这种能力不断地退步。英国作家 斯宾塞
20.学习专看文学书,也是不好的。先前的文学青年,往往厌恶数学、理化、史地、生物学,以为这些都无足轻重,后来变成连常识也没有。中国现代作家、政治评论家 鲁迅
21.骄傲的人喜欢见依附他人的人或谄媚他的人,而厌恶见高尚的人。……结果这些人愚弄他,迎合他那软弱的心灵,把它由一个愚人弄成一个狂人。荷兰哲学家 斯宾诺莎 《伦理学》
22.不过高尔基的功绩本来就不在于他写的东西都使人满意,而在于他的俄罗斯,乃至全世界,是第一个带着轻蔑和厌恶谈到小市民的人,而且他正是在社会已经为这种抗议准备成熟的时候来谈的。俄国小说家,戏剧家 契诃夫
23.然后我又猛省到自己也属于古往今来最大的一个弱势群体,就是沉默的大多数。这些人保持沉默的原因多种多样,有些人没能力,或者没有机会说话;还有一些人,因为种种原因,对于话语的世界有某种厌恶之情。中国当代作家 王小波
24.四年黑暗的苦工,一月日光中的享乐,这就是蝉的生活,我们不应厌恶它歌声中的烦吵浮夸。因为它掘土四年,现在忽然穿起漂亮的衣服,长起与飞鸟可以匹敌的翅膀,在温暖的日光中沐浴着。那种钹的声音能高到足以歌颂它的快乐,如此难得,而又如此短暂。法国昆虫学家,动物行为学家,文学家 法布尔 《昆虫记》
25.生死相随是个多重大的仪式,死在这仪式里倒也罢了,可是麻烦的是如果你活在这个仪式里,你就一定会在某些时刻用厌倦来打发日子。夏芳然此时还没有意识到,其实亲人之间就是那么回事。抱怨、嫌弃、厌恶都发生在一群彼此肝胆相照的人之间。延期是真的,但是肝胆相照也是至死不渝的。原名李笛安,中国青春文学女作家 笛安 《芙蓉如面柳如眉》
26.谁遇到缺德事不立即感到厌恶,遇到美事不立即感到喜悦,谁就没有道德感,这样的人就没有良心。谁做了缺德事而只害怕被判刑,不由于自己行为不轨而责备自己,而是由于想到痛苦的后果才胆战心惊,这种人也没有良心,而只有良心的表面罢了。但是,谁能够意识到行为本身的缺德程度,而不考虑后果如何,却是有良心的。德国哲学家 天文学家 康德
27.所有其它的佛经典,对这个世界都是厌恶悲观的,认为人生是痛苦的。《华严经》则不然,主张这个宇宙一切的一切都是至真、至善、至美。如何做到呢?只有一念明心见性就做到了,你就看到真实的一面。换言之,我们现在看到这个世界生、老、病、死,无常、苦、空、无我,是一个影子。你没有看到这些现象的后面是常、乐、我、净。国学大师,诗人 南怀瑾 《花雨满天维摩说法》
28.寅恪少喜读小说,虽至鄙陋者亦取寓目。独弹词七字唱之体则略知其内容大意后,辄弃去不复观览,盖厌恶其繁复冗长也。及长游学四方,从师受天竺希腊之文,读其史诗名著,始知所言宗教哲理,固有远胜吾国弹词七字唱者,然其构章遣词,繁复冗长,实与弹词七字唱无甚差异,绝不可以桐城古文义法及江西诗派句律绳之者,而少时厌恶此体小说之意,遂渐减损改易矣。又中岁以后,研治元白长庆体诗,穷其流变,广涉唐五代俗讲之文,于弹词七字唱之体,益复有所心会。衰年病目,废书不观,唯听读小说消日,偶至再生缘一书,深有感于其作者之身世,遂稍稍考证其本末,草成此文。承平豢养,无所用心,忖文章之得失,兴窈窕之哀思,聊作无益之事,以遣有涯之生云而。国学大师,历史学家 陈寅恪 《陈寅恪对科学院的答复》
29.那老婆子竟然说:这活儿我干了一半,你干了一半;按说我只要一条毛巾,五个鸡蛋,但你把我的头打破了,看在你娘的面子上,我不去政府控告你了,但你必须把你那条毛巾给我包扎伤口,把你那五个鸡蛋给我补养身体。姑姑这才想起,这些“老娘婆”是要跟产妇家索要财物的,她心中充满了厌恶。可耻啊,太可耻了!姑姑咬着牙根说:什么这活儿你干了一半?如果让你全干完,现在炕上就是两具尸体!你这个老妖婆子,你以为女人的阴道像老母鸡的屁股一样,用力一挤,鸡蛋就会蹦出来?你这是接生吗?不,你这是杀人!你还想去告我?姑姑飞起一脚踢中了老婆子的下巴。你还要毛巾、鸡蛋!姑姑又是一脚,踢在老婆子屁股上,然后,一手拎着药箱,一手揪着老婆子脑后的发髻,拖拖拉拉,到了院子里。陈额跟出来劝和,姑姑怒斥:滚回去!照顾你老婆去!2012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,作家 莫言 《蛙》
30.真正的诗人哪怕在做梦的时候也是清醒的。他并没有像着了魔似地被他的诗才所支配,而是牢牢地控制着它。他漫游在伊甸园的圣林里,就像在自己家乡的小路上散步一样自由自在。他高蹈于九天之上,却并未因之如痴如醉。即使身处地狱,足踏着燃烧的火灰,他也毫不灰心丧气;即使穿过天花板外的浑沌界和“黑夜的古国”,他依然毫不为难、得意翱翔。甚至,即使暂时让自己处于“心灵失调”的严重浑沌状态,他心甘情愿地与李尔王一同发疯,或者与泰门一同厌恶人类(这也算是一种疯病吧),然而,不管他发疯也好,厌恶人类也好,都不是毫无控制、任意泛滥的——尽管看起来他似乎完全甩掉了理智的缰绳,实际上他并未甩掉——他自有保护神在他耳边悄悄密语,有善良的臣仆肯特向他提出清醒的劝告,还有那正直的管家弗莱维斯向他推荐友好的决策。当他看起来最不近人情的时候,倒是反映出了人生的真谛。美国物理学家 兰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