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 > 名人名言大全 > 商鞅经典语录

商鞅简介

战国时期政治家,思想家

商鞅的名言

1.疑行无成,疑事无功。

>战国·商鞅《商君书·更法》。疑:游移,摇摆不定。这两句大意是:行动迟疑不决,作事犹豫不定,就不会获得成功。办事必须果断。情况一明,就立即决策·决策一定,就立即行动;动则雷厉风行,一鼓作气,直至成功;若迟疑不决,犹豫不定,反反复复,就会贻误时机,导致失败。这两句多用于告诫人们办事要果断干脆。

《商君书·更法》
2.怯于邑斗,而勇于寇战。

>战国·商鞅《商君书·战法》。邑(yi意)斗:乡里的私斗。寇战:与入侵之敌作战。这两句大意是:国家的法令应使民众不敢在乡里私斗,而勇于为国而战。此二句是从法治的角度培养战士们的荣誉感。作者认为,若民众勇于私斗,动则剑拔弩张,则无人肯为国而战。只有从立法上制定出政策,使人们不敢私斗,而勇于与入侵之敌作战,以作战勇敢勇于献身为光荣,那时民风才正,才能训练出一支勇敢的军队。此二句说明对待私斗和公战的态度,今天仍有借鉴意义。

《商君书·战法》
3.所谓壹刑者,刑无等级。

>战国·商鞅《商君书·赏刑》。这两句大意是:所谓统一刑罚,就是量刑不论人们的等级,商鞅在《赏刑》一文中提出了三个政治主张,即壹赏、壹刑、壹教。商鞅说:所谓统一刑罚,就是刑罚不分人的等级,自卿相将军到大夫平民,有不服从国君命令、违犯国家禁令,破坏国家制度者,就判处死刑,决不赦免。以前立过功劳,以后办了坏事,不因此而减轻刑罚,以前有过善行,以后有了罪过的,不因此而破坏法律。忠臣孝子有了过失,也必须按照罪的大小来判刑。商鞅提出的“刑无等级”的主张,显然是对“刑不上大夫”的大胆挑战,有其进步意义。但在商鞅所处的时代,是无法实现“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”的。今天,实现“刑无等级”有了现实的可能,但还必须彻底消除“刑不上大夫”或“重刑不上大夫”的流毒才行。

《商君书·赏刑》
4.蠹众而木折,隙太而墙坏。

>战国·商鞅《商君书·修权》引谚语。蠹(dù度):指木中蛀虫。隙:指墙上的裂缝或孔洞。这两句大意是:蛀虫多了能使树木折断,裂缝大了能使墙壁坏塌。商君认为:国君治理国家要掌握法度、信用、权柄三要素,而权柄尤为关键。奸臣出卖国君的权柄,追求个人私利,使人民与国君离开,就是国家的空隙;小吏隐瞒下情,侵害百姓,就是人民的蠹虫。作者引~两句古谚意在说明:国家的空隙大了,蠹虫多了,没有不灭亡的。从处事上说,这两句话告诫人们坏事一有苗头就要制止,免遭不测;从哲学角度看,正说明量变达到一定限度必然引起质变的道理。可用于这两方面的说明。

《商君书·修权》
5.治世不一道,便国不法古。

>战国·商鞅《商君书·更法》。道:方法。便国,为国家谋利益。这两句大意是:治理国家不要只用一种方法,只要为国家谋利益,就不必效法古人。社会在发展,情况在变化。“前世不同教”,“帝王不相复”,当政者需要根据已经变化了的客观情况调整自己的政策与策略,一切从实际出发,不要盲目地崇拜古人,商鞅这种不墨守陈规,不生搬硬套的大胆进取精神,是值得后人效法的。

《商君书·更法》
6.愚者暗于成事.知者见于未萌。

>战国·商鞅《商君书·更法》。暗:不明了。成事:已成功的事情。知:同“智”。这两句大意是:愚昧的人对于已成功的事情也不知是怎么成功的,明智的人在事情没有发生时就已预见到了。有的人懵懵懂懂,办事时糊糊涂涂,事情成功了也不知是什么原因促使成功的,这样的成功是侥幸的。而有的人则虑事探远.在事先就已预见到事情将会如何发展,从而制定出方略,这样的人办事成功的希望才更大,更可靠。这两句多用于强调人对事要有预见。

《商君书·更法》
7.圣人知治国之要,故令民归心于农。《商君书》
8.胜法之务莫急于去奸,去奸之本莫深于严刑。

>战国·商鞅《商君书·开塞》。胜:任,执行。务:任务。本:根本。这两句大意是:执法的任务莫急于杜绝奸邪,杜绝奸邪的根本莫过于严刑峻法。~二句表现了法家严刑峻法的思想,作者认为,到了战国时代,只有法治才是行得通的政治道路。法治的基本精神是多刑少赏。执法的首要任务是铲除奸宄邪恶之辈,稳定社会秩序,使人民能安居乐业,消除一切动乱的隐患。要铲除奸宄邪恶,最好的方法是严刑峻法,使恶人望而生畏,闻而胆怯,使犯法的恶人受到法律的严肃处理。这样,社会秩序自然会好。可以此二句说明执法从严、除恶务尽的重要。

《商君书·开塞》
9.圣人为民法,必使之明白易知,愚智遍在之。《商君书》
10.圣人为国也,观俗立法则治,察国事本则宜。《商君书》
11.圣王者不贵义而贵法,法必明,令必行,则已矣。

>战国·商鞅《商君书·画策》。这几句大意是:圣明的君主不看重仁义而重视法度,制定法律一定要严明,颁布的法令一定要执行,这样就可以了。儒家重仁义,讲“德治”,法家重法度,讲“法冶”,商鞅认为发展到战国时代,必须实行法治和重战政策,才能使国家强盛起来。尽管法家主张的“法”并不体现人民的意志,而是“圣人为民法”(《商君书·定分》)。“圣人能生法”(《管予·法法》),即“法”是君主凭个人意志制定出来的,但因为有了统一,严明的法令,又令在必行,就能使国家强盛起来。这一点是值得借鉴的。

《商君书·画策》
12.圣人苟可以强国,不法其故;苟可以利民,不循其礼。

>战国·商鞅《商君书·更法》。苟:如果。循:遵守。这两句大意是:圣人治国,只要能使国家强盛,就不沿用旧的法度;只要有利于人民,就不遵守旧的礼制。商鞅是战国著名政治家,他辅佐秦孝公实行“更法”(变法)。其主要理论是:社会是向前发展的,社会的需要是随着时代而变化的,因而社会制度也要适应时代的需要而改革。他认为古代帝王都不因袭前规,现代的国君也不可拘守旧制,只有实行变法才能够强国利民。~几句体现了商鞅不因循守旧的革新思想。

《商君书·更法》
13.圣人不法古,不修今,法古则后于时,修今则塞于世。

战国·商鞅《商君书·开塞》不应效法古代,也不应拘泥于现状。

《商君书·开塞》
14.背法而冶,此任重道远而无马牛,济大川而无舡辑也。

>战国·商鞅《商君书·弱民》。背法:违背法律。舡(chuan船):同“船”。楫:划船的工具。这几句大意是:违背法律来治理国家,这好比是负重远行而没有马牛,又好比想渡过大河却没有船只和划船的工具。这几句指出法冶的重要性。在作者看来,若违背法律来治理国家,犹如徒步负重而远行,又如过大河而无船只,是不可能达到目的,这个“背法而治”,内容极为丰富。它包括无法可依、有法不依、执法不严,更包括违背法律办事、随意篡改法律和凌驾于法律之上,凡此种种,都违背了法治的原则,都将与达到治国目的背道而驰。作者用浅近盼比喻说明法冶的重要和背法的危害,最易为人接受。

《商君书·弱民》
15.言不中法者,不听也;行不中法者,不高也;事不中法者,不为也。

>战国·商鞅《商君书·君臣》。中(zhong众):适合,符合。高:推崇。这几句大意是:言论不符合法律的,不听它;行动不符合法律的,不推崇它;事情不符合法律的,不去作它。《君臣》篇是商鞅献给国君的书奏。作者认为上古时代社会纷乱,所以圣人创制法度来建立社会秩序,肯定法度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。~是说,作为国君的,一定要把法律意识溶化在思想中,落实到行动上,真正地按法办事。凡是不符合法律精神的,不听从,不提倡,不推崇,也不去作。选样国家就会得到治理,国君的地位就提高了。可用于说明应对法抱什么态度,培养自觉的遵法、守法意识,以法自律。这对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救育有借鉴意义。

《商君书·君臣》

上一页

1

2

下一页

收藏

上一篇: 莎士比亚经典语录

下一篇: 叔本华名言